煤气发生炉的安全操作规程
发布日期:2025/12/25 浏览次数:
导读:郑州群智机械制造
煤气发生炉的安全操作规程贯穿开机前准备、点火运行、正常操作、停炉全流程,核心是防范煤气泄漏、爆炸、中毒及机械伤害,以下是详细的规范要求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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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备与管路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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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查炉体、水套、汽包水位是否在规定范围,水质需符合要求,防止干烧或水垢堵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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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查煤气管道、阀门、法兰密封情况,确保无破损、无泄漏;开启放散阀,关闭通往用户的煤气阀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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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查加煤、除灰装置(炉篦、灰盘等)的灵活性,确认传动系统无卡滞,润滑油位正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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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查风机(鼓风、引风)、水泵等辅助设备,试运转无异常噪音,连锁保护装置(如超压报警、断水保护)灵敏有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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煤气检测与通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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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煤气检测仪检测炉体周围、管道法兰处煤气浓度,浓度需低于爆炸下限(CO 爆炸下限为 12.5%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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确保操作间、煤气净化区域通风良好,排风扇正常运行,防止煤气积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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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员与物料准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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操作人员需佩戴防毒面具(CO 防护)、耐高温手套等防护用品,熟悉应急流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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确认原料煤粒度、含水量符合工艺要求,禁止使用湿煤、杂物混入的煤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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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火前吹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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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炉内通入空气或惰性气体(如氮气)吹扫,置换炉内可能残留的煤气,吹扫时间不少于 15 分钟,直至放散管出口气体检测无可燃成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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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火操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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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用外部点火法:将引燃物(如木柴、柴油棉团)放入炉内,点燃后缓慢加入少量烟煤,严禁直接向炉内喷射明火或易燃液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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待煤层燃烧稳定(炉内温度升至 600℃以上),逐步开启鼓风系统,送入气化剂(空气 + 水蒸气),禁止提前通高压气化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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升温与煤气置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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升温过程需缓慢,控制炉内温度均匀上升,避免局部过热损坏炉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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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放散管排出煤气的热值达到要求后,取样检测煤气成分(O₂含量需低于 0.5%),合格后关闭放散阀,缓慢开启通往用户的煤气阀门,严禁快速升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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炉体参数监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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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时监控炉内温度(氧化层温度 1100–1300℃、还原层 800–1100℃),温度过高时增加水蒸气量,温度过低时减少水蒸气量并适当加大鼓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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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控水套压力(通常≤0.1MPa),水位保持在水位计的 1/2–2/3,严禁缺水运行;若水位异常,立即停炉检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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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控煤气出口压力,保持稳定,压力波动过大时及时调整鼓风、引风配比,防止回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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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煤与除灰操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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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煤需均匀,保持煤层厚度稳定(通常 500–800mm),避免煤层过厚或过薄导致气化效率下降或局部结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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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灰需定时,灰渣层厚度控制在 100–200mm,防止灰渣过厚堵塞气化剂通道;除灰时严禁人员正对出灰口,防止高温灰渣飞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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煤气泄漏检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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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小时巡检一次炉体、管道、阀门、法兰,用肥皂水或煤气检测仪检测泄漏,发现泄漏立即关闭相关阀门,停止运行,通风置换后再维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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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操作间煤气浓度超标(CO 浓度≥24ppm),立即启动应急通风,人员佩戴防毒面具撤离,严禁开关电器(防止电火花引爆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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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常停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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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关闭通往用户的煤气阀门,开启放散阀;停止加煤,逐步减少鼓风与水蒸气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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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炉内通入空气吹扫,置换炉内煤气,直至放散管出口无可燃成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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待炉内温度降至 200℃以下,停止鼓风、引风,关闭水泵,清理炉内灰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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紧急停炉(适用于断水、超压、煤气泄漏等事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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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即关闭煤气出口阀门和鼓风系统,开启放散阀和炉顶放散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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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断水,严禁向水套中直接加入冷水,需待炉体自然冷却后再补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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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发生回火,立即关闭所有煤气阀门,通入惰性气体吹扫,直至回火消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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煤气中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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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即将中毒人员转移至空气新鲜处,保持呼吸道通畅,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,同时拨打急救电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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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中毒区域通风置换,检测煤气浓度合格后再进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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煤气爆炸 / 回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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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即停炉,关闭所有阀门,切断电源,防止二次爆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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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惰性气体吹扫管道和炉体,消除火源,待现场安全后检查设备损坏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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炉体结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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轻微结渣可通过调整气化剂配比、人工捅渣消除;严重结渣时立即停炉,待炉体冷却后清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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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合格后上岗,严禁无证操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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操作间严禁明火、吸烟,严禁使用非防爆电器(如普通开关、灯泡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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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期校验煤气检测仪、压力表、温度计等安全仪表,确保准确有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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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场配备防毒面具、灭火器、惰性气体瓶等应急器材,定期检查确保可用。